【轉知】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靜觀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青年志工「榮耀之星」表揚計畫

一、計畫簡介:為鼓勵青年針對所關心的社會議題展開志願服務行動,喚起更多人對志願服務的重視及響應,因此表揚在志願服務表現優異的高中生及大專院校生,設立專屬青年志工的特殊榮譽獎項,提供分享服務理念的舞台,激發其公益服務的活力和創意,鼓勵其從中探索自我價值 ,讓公益行動有實踐與發展的機會,為社會注入更多溫暖進步的正向力量。

二、活動目的:

  • 遴選推動服務績優之青年志工,做為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之標竿。
  • 展現青年志工服務多元創意服務內涵,透過表揚、支持、鼓勵學生持續參與服務,擴散青年志工分享與學習效果,以號召更多青年加入志工服務行列。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靜觀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四、競賽規定:

  • 申請資格

 1. 熱心參與社會服務/公益活動之青少年,指15歲至22歲之青年,且居住在臺灣且目前就讀於國內各級立案之高中/職、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學校學生社圜,以組隊方式參賽,且每隊人數3~5人

 2. 申請年度於國內從事社區、教育、環境、健康、文化、科技6大面向之志願服務活動,且未獲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其他活動競賽獎勵金者。

  • 競賽類別

 1. 青少年組:高中職。

 2. 青年組:大專院校。

五、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收件日前,將申請應備文件書面資料郵寄到以下地址,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 郵寄地址: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85號。
  • 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6) 222-4658

六、作業期程:

 1. 報名截止收件日期:114年6月13日下午5時前。
 2. 審核評選會議:114年6月下旬。
 3. 得獎名單公布:114年6月下旬。
 4. 頒獎典禮:114年7月初。
 5. 作業期程依上開日期為原則,實際日期將另行公告或通知。

七、報名資訊:

1. 檢核表十封面(如附件一)
2. 報名表(如附件二)
3. 服務計畫內容摘要表(如附件三)
4. 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請報名者須簽署「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四),授權本會推動相關業務之使用。
5. 為確保參賽資料未侵害他人著作權,請報名者簽署「切結書」 (如附件五)。
6. 團體參賽,需附上團隊成員一覽表(如附件六)
7. 其它可顯現服務活動成果或推動成效之當年度資料(如媒體報導丶影音紀錄等)

  • 注意事項:應備文件一律使用本計畫附件之格式,不得自行變更格式,格式如下:直式橫書、字體14字元、段落行距固定行高 22pt丶頁碼置中,版面設定上下邊界2公分。

八、評分項目:

九、獎勵方式:  

  1. ​​​​績優服務獎:評選出青少年組及青年組,績優服務獎各 1 隊,得獎者各頒發獎狀 1 張。

  2. 服務創新獎:評選出青少年組及青年組,服務創新獎各 1 隊,得獎者頒發獎狀 1張。

  3. 樂苗服務獎:每組評選各 1隊,本獎項鼓勵參與競賽表現優良 ,但未能入選績優服務與創新服務獎,得獎者頒發獎狀 1張。

  4. 志能服務獎:每組評選各 1隊,本獎項鼓勵專長技能應用於服務具特色或成效良好,但未能入選績優服務與創新服務獎,得獎者頒發獎狀1 張。

  5. 佳行獎:不限名額,各頒發獎狀 1張。

  6. 以上各獎項,擇優錄取並得從缺。

十、活動簡章(連結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