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第一屆112年度贊助大專院校偏鄉公益服務計畫
一、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基於企業社會責任的驅使下,透過慈善及公益教學、偏鄉服務等活動的實際行動,達成「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理想。
二、基於上述理念宗旨,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於112年度規劃「第一屆112年度贊助大專院校偏鄉公益服務」選出2組隊伍,由各組織隊伍提出偏鄉公益服務計劃書,並由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審核後,補助單一計劃書最高45%為上限之經費,相關計畫案如附件所示。
三、申請資料: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正式核准成立之公益性社團。
四、提案內容(需包含以下項目):
(一)社團介紹(含指導老師)
(二)過去服務計畫與成果(含具體量化成效及佐證資料)
(三)本次服務內容:
1.活動宗旨:含服務目的、計畫目標說明。
2.服務地區及對象說明:限偏鄉地區,服務對象不限。
3.服務日期:限暑假。
4.服務內容:需有教學、體驗參與、實務操作、其他服務等,並附課表。
5.組織分工:以圖表呈現。
6.計畫時間表:含服務前、中、後的計畫時程。
7.預估經費表:包括項目、單價、數量,以及申請補助的金額等。
8.預期效益:預期的服務人數或預估效益等量化數字。
(四)其他補充資料(如社團曾獲得的榮譽)
(五)以上須附相關照片、圖片資料
五、評選標準
(一)初選:依提送資料及內容的完整性篩選資格
(二)複選:依下列標準評比,滿分為100分:
1.過去服務成果(30%):有量化成效,具能影響服務對象(必要時須提供驗證)。
2.本次服務內容及預期效益(50%):能發揮社團自身專長,給予對象及時性的服務,並影響其生涯。
3.經費編列(20%):經費編列之合理性。
六、贊助金額及名額:
(一)贊助金額以該活動經費45%為補助上限,實際金額依基金會最終審核結果,認定之必要費用為最終贊助金額。
(二)贊助名額:官方網站另行公告。
七、申請方式:
(一)申請書-電子檔請點選連結下載附件
※電子檔檔名請依「九如禪林基金會贊助大專院校偏鄉公益服務計畫補助申請書-OO社團」命名。
(二)活動計畫書-電子檔自行依提案內容準備
(三)本案基金會需請提案社團提供校方匯款帳戶及電話、地址、統編等基本資料及空白收據影本等由服務學習中心協助投件團隊準備。
(四)本案需郵寄正式學校公文,校內截止期間為:即日起至112年4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將申請文件繳交至服務學習中心濬帆(分機1230;fclu@mail.cmu.edu.tw),逾時則視同放棄。
※繳交主旨:112年暑假-九如禪林基金會贊助申請-OO社團
八、成果資料:活動結束兩個月內須送達成果資料(含紙本及電子檔)
(一)依實際執行內容撰寫成果報告書,包括計畫執行時程、服務內容、經費運用情形、實際效益等,並提出檢討(執行過程遇到的困難、與服務計畫書的差異說明、未來改進方案)
(二)以上須附照片、圖片或佐證資料
(三)紙本資料以學校正式公文函發,另寄送電子檔。
九、基金會視情況安排訪查,申請者不得拒絕。
十、聯絡窗口:李小姐03-2551994 /03-3133168,分機6011(konig0125@kin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