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3年度「青年志工行動競賽表揚計畫(青志獎)」

一、活動目的:
 (一)遴選推動青年志工服務績優之青年志工及青年志工運用單位,做為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之標竿。
 (二)展現青年志工服務多元創意服務內涵,擴散青年志工分享與學習效果。
 (三)透過表揚,支持、鼓勵青年志工持續參與服務及推展青年志願服務團體永續發展,並號召更多青年加入志工服務行列。

二、青年志工團隊競賽

 (一)申請資格:
  
1.
團隊成員為 15 歲至 35 歲(如 113 年度競賽為例,即民國 78 年 1 月 1 日至民國 98 年 12 月 31 日出生,每年度依此類推)之青年,且每隊人數6人以上
  2.申請年度於國內從事社區、教育、環境、健康、文化、科技6大面向之志願服務活動。

 (二)競賽類別:分為高中職組、大專校院及社會青年組。
  1.高中職組:團隊成員為 15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學生(含未具學籍者)。
  2.大專校院及社會青年組:18 歲以上之大專校院學生以及社會青年團隊。
  3.如為混合型團隊,請以團隊成員多數作為判別所屬組別。
  4.每一團隊以報名一組為限,如經發現不符組別資格,將由本署逕予調整競賽組別或去除資格。

 (三)作業期程:
  1.報名截止收件日期:每年12月20日中午12時前。(※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上班第一日。)
  2.決選入圍名單公布:次年1月至2月間。
  3.決選及頒獎時間:次年3月上、中旬間。
     ※作業期程依上開日期為原則,實際日期將另行公告或通知。

 (四)獎勵方式:

獎項名稱

獎金
(單位:新臺幣)

名額 獎座 海外及國內參訪機會
青年志霸獎
團隊投入志願服務行動,服務至少3年以上, 且有效將執行經驗轉化成各年度精進處,高度扣合需求回應。
5 萬元 每組 1 名 V

為擴散服務成果及 促進青年志工團隊學習交流,由本署提供海外及國內參訪學習活動機會。

由團隊推舉成員代表1名為原則,若青年志霸獎與績優服 務獎之得獎團隊不克前往,則由志能運用獎團隊代表依序遞補前往。

績優服務獎
辦理服務方案各面向表現優良,並能具體將受服務方之需求發展成為服務方案,成效優良。
4 萬元 每組 2-3 名 V
志能運用獎
所學技能或專長充分應用於服務方案,具特色、成效良好。
3 萬元 每組 3-5 名 - 國內參訪:
由團隊推舉成員代表 1 名為原則,參加青年志工國內參訪共學交流團。
樂苗新秀獎
近3年未曾獲得本競賽獎勵,且具創新作法、 成效良好
2 萬元 每組 1-2 名 -
佳行獎
進入決選未能入選上 述獎項者。
1 萬元 不限名額 -
績優指導獎
近5年內指導團隊3次 (含)以上獲獎之指導老師。(獲獎後將重新計算)
- 不限名額 V -

  1.以上各獎項,擇優錄取並得從缺,且同一團隊不得重複得獎。
  2.同一學校、組織至多推舉三隊參賽;如為跨校組成則不在此限。
  3.以上各獎項得獎團隊提報之成員,頒給獎狀 1 張。
  4.以上各獎項得獎團隊於參賽報名提報之指導老師,本署頒發感謝狀;並由服務單位敘嘉獎一次或依單位內其他規定從優敘獎。
     5. 以上所提海外及國內參訪學習活動參與名額,本署視實際經費預算調整可參與人數。

三、申請所需文件:
 (一)應備文件:(連結請點我)
  1.檢核表+封面--有提供電子檔
  2.報名表--有提供電子檔
  3.服務計畫內容摘要表--有提供電子檔
  4.成員一覽表--有提供電子檔
  5.其它可顯現服務活動成果或推動成效之 當年度資料(如媒體報導、影音紀錄等)
  6.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有提供電子檔,請先印出紙本簽完後再掃瞄上傳
  7.切結書--提供電子檔,請先印出紙本簽完後再掃瞄上傳
  8.獲得志願服務相關獎項或表揚之證明 (如無,免附)
        ※上方所提供之檔案為青年署網頁青年志工網頁所公告的word檔版本。

 (二)注意事項
  1.參賽者所送之資料,應符合報名之組別,並以當年度服務成果據為評選重點。
  2.應備文件一律使用本計畫最新附件,不得自行變更格式。參賽資料不全者,本署有權酌予取消參賽資格。

四、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113年11月1日至113年12月20日中午12點前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收件日前將申請應備文件上傳至本計畫報名系統(連結請點我),逾期不予受理。必要時應依青年署要求提供佐證資料。
    ※需要先註冊帳號才能登入報名系統。

五、其他:
    (一)青年志工績優得獎團隊出席決選、頒獎典禮得補助往返交通費,青年志工團隊補助以6人為原則,青年署保留調整補助人數之權利。為利典禮活動前置作業進行,提供位於新竹以南(不含新竹)地區之青年團隊得予補助搭乘來回程高鐵;另新竹(含新竹)以北地區來回程,補助額度最高以火車自強號計算,外島地區補助額度最高以機票計算核實報支,實際補助內容將依當年度辦理場地調整
    (二)獲獎團隊配合參加其他青年署指定之活動,如參訪、交流分享等,青年署將依相關規定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
    (三) 得獎獎狀及感謝狀皆以所提交資料製作,若提交資料錯誤,青年署概不負責重新製作。
    (四)績優團隊海外參訪學習活動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將改以國內參訪或線上國際交流等形式替代;青年署保有活動舉辦方式及計畫規定事項之最終修改權。
    (五)青年署對此計畫相關規定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狀況修訂,並於青年署官網青年志工網站公告。


※依競賽辦法【同一學校、組織至多推舉三隊參賽;如為跨校組成則不在此限】,故請有意願報名的團隊協助填寫項目6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並於113年12月13日15:00前送至服務學習中心用印(超過三隊報名將進行協調),再煩請於青年發展署所公告的時間前上傳相關資料並以電子方式報名。
※競賽相關資訊公告於教育部青年署官網青年志工網站(連結請點我)。
※青志獎新手上路(連結請點我)內有公告報名系統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