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9年「青年志工團隊競賽及運用單位表揚計畫」
一、活動目的:
(一)遴選推動青年志工服務績優之青年志工及青年志工運用單位,做為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之標竿。
(二)展現青年志工服務多元創意服務內涵,擴散青年志工分享與學習效果。
(三)透過表揚,支持、鼓勵青年志工持續參與服務及推展青年志願服務團體永續發展,並號召更多青年加入志工服務行列。
二、競賽規定-「個人組隊」:
(一)表揚對象及資格:
1.團隊成員為15歲至35歲(以109年競賽為例,即民國74年1月1日至民國94年12月31日出生)之青年,且每隊人數6人以上。
2.申請年度於國內從事社區、教育、環境、健康、文化、科技6大面向之志願服務活動,且同一服務計畫未獲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其他活動競賽獎勵金者。
(二)競賽類別:分為青少年組、青年組、卓越組。
1.青少年組:高中職團隊。
2.青年組:大專校院及社會青年團隊。
3.卓越組:參加本署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於最近4年內2次獲優勝獎前三名或績優服務獎之團隊。
(三)作業期程:
1.報名截止收件日期:每年12月20日前。
2.決選入圍名單公布:次年1月上旬。
3.決選日期:次年2月中旬前。
4.得獎名單公布及頒獎典禮:次年3至4月間。
5.作業期程依上開日期為原則,實際日期將另行公告或通知。
(四)獎勵方式:
1.績優服務獎:每組評選出績優服務獎3名。
(1)青年組及青少年組各頒發獎金新臺幣(以下同)4萬元;卓越組獎金5萬元。
(2)績優服務獎得獎團隊,分別頒給獎座1座、所有團員獎狀1張,另各團隊得由1位團員參加青年志工績優團隊海外參訪學習活動。
2.服務創新獎:青年組及青少年組各2名,得獎團隊頒發獎金2萬元、獎座1座、所有團員獎狀1張。
3.樂苗服務獎:本獎項鼓勵首次參與競賽表現優良,但未能入選績優服務與創新服務獎團隊,青年組及青少年組各1名,得獎團隊頒發獎金2萬元,所有團員獎狀1張。
4.志能服務獎:本獎項鼓勵專長技能應用於服務具特色或成效良好,但未能入選績優服務與創新服務獎團隊,青年組及青少年組各1名,得獎團隊頒發獎金2萬元,所有團員獎狀1張。
5.佳行獎:不限名額,青年組及青少年組各頒發獎金1萬元,卓越組獎金2萬元,所有團員獎狀1張。
6.以上各獎項,擇優錄取並得從缺,且同一團隊不得重複得獎。
7.其他獎勵:以上各獎項得獎團隊指導老師、督導,頒給感謝狀1張。
三、申請文件(請下載附件填寫)
1.資料檢核表-電子檔(附件1)
2.封面-電子檔(附件2)
3.報名表-電子檔(附件3)
4.服務內容摘要表-電子檔(青少年及青年組如附件4-1,卓越組如附件4-2)
5.團隊成員一覽表-電子檔(附件5)
6.資料提供同意書-紙本(附件6)
7.切結書-紙本(附件7)
8.其它可顯現服務活動成果或推動成效之當年度資料(如媒體報導、影音紀錄等)-電子檔
四、校內申請截止期限:
即日起至12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將申請文件(含紙本資料及電子檔)繳交至服學中心宜婷(分機1241;claire@mail.cmu.edu.tw),服務學習中心將協助統一提出申請。
五、競賽相關資訊公告於教育部青年署官網「公共參與-志工參與-績優團隊全國競賽專區」(https://www.yda.gov.tw)或青年教育志工網站(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