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團體服務學習時數申請之注意事項
2021-02-19
團體服務學習時數申請之注意事項:
一、申請方式:電子系統申請
1、路徑:校園入口網站應用程式→團體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暨經費補助申請表
2、需附資料:團體服務學習時數認證/經費補助申請表、活動計畫書(含活動議程)。
二、申請期限:請於活動日期一週前提交。
三、申請條件:
1、從事校內外服務學習相關活動。
2、參加符合服務學習精神之相關講座。
※ 以下活動不予認列服務學習時數:
(1) 各院系辦之工讀生。
(2) 畢業典禮、系友回娘家、校慶相關工作人員。
四、各院、系辦或行政單位辦理之活動:
1、統一由各院、系辦或行政單位人員提出申請,同一活動請統一申請,僅可申請一次。
※ 由學生提出之申請一律不予認列。
2、如為協助活動進行之服務學習計畫,請提供具服務學習意涵之服務計畫書。
五、服務時數及服務學習講座時數計算:
1、服務學習相關活動:以實際提供服務之時數計算。
※ 事前準備演練、空堂等待、交通往返及休息用餐時間不予計算。
※ 服務滿45分鐘核予1小時之服務時數認證,一日最高核給8小時服務時數。
2、服務學習相關講座:講座時數須超過2小時以上,始核予1小時之講座時數認證。
※ 請嚴加管控出席簽到簽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