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5年度「青年志工行動競賽表揚計畫(青志獎)」

一、活動目的:
 (一)遴選推動青年志工服務績優之青年志工及青年志工推動單位,建立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之典範。
 (二)透過表揚、支持、鼓勵青年志工發展多元創新服務方案,持續參與服務,並推展青年志願服務團體永續發展。
 (三)透辦理國內外參訪及交流活動,促進青年志工分享多元創意服務內涵,擴散青年志工服務與交流學習效果,號召更多青年加入志工服務行列。

二、青年志工團隊競賽:

 (一)申請資格:
  
1.
團隊成員為 15 歲至 35 歲(如 115年度競賽為例,即民國 80 年 1 月 1 日至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出生,每年度依此類推)之青年,且每隊人數6人以上。
  2.申請年度於國內從事如:教育、環境、科技、健康、文化、社區等面向之志願服務活動。

 (二)競賽類別:分為高中職組、大專校院及社會青年組等3組。
  1.高中職組:團隊成員為 15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學生(含未具學籍者)。
  2.
大專校院組:成員以 18 歲至 35 歲大專校院學生為主體之團隊。
       3.
社會青年組:成員以 15 歲至 35 歲未具學籍青年為主體之團隊
  4.如為混合型團隊,請以團隊成員多數作為判別所屬組別。
  5.每一團隊以報名一組為限,如經發現不符組別資格,將由本署逕予調整競賽組別或去除資格。

 (三)作業期程:
  1.報名截止收件日期:每年12月20日中午12時前。(※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上班第一日。)
  2.決選入圍名單公布:次年1月至2月間。
  3.決選及頒獎時間:次年3月上、中旬間。
     ※作業期程依上開日期為原則,實際日期將另行公告或通知。

 (四)獎勵方式:

獎項名稱

獎金
(單位:新臺幣)

名額 獎座 海外及國內參訪機會
青年志霸獎
團隊投入志願服務行 動,當年度整體服務表 現,能有效將執行經驗 轉化成各年度精進處, 高度扣合需求回應。
5 萬元 每組 1 名 V

為擴散服務成果及促進青年志工團隊學習交流,由本署提供海外及國內參訪學習活動機會。

海外參訪:由團隊推舉成員代表 1 名為原則(須為競賽評分所提報之團隊成員),若青年志霸獎與績優服務獎之得獎團隊不克前往,則由志能運用獎團隊代表依序遞補前往。

績優服務獎
辦理服務方案各面向表現優良,並能具體將受服務方之需求發展成為服務方案,成效優良。
4 萬元 每組 3-4 名 V
志能運用獎
將所學技能或專長充分應用於服務方案,具特色、成效良好。
3 萬元 每組 3-5 名 - 國內參訪:
由團隊推舉成員代表 1 名為原則,參加青年志工國內參訪共學交流團。
樂苗新秀獎
近3年未曾獲得本競賽獎勵,且具創新作法、 成效良好
2 萬元 每組 1-2 名 -
佳行獎
進入決選未能入選上 述獎項者。
1 萬元 不限名額 -
績優指導獎
近5年內指導團隊3次 (含)以上獲獎之指導老師。(獲獎後將重新計算)
- 不限名額 V -

  1.另為鼓勵長期深耕服務之青年志工團隊,評選小組得就該屆報名資料 中,就服務內容連續達 3 年(含)以上,已深化連結服務地區產生效 益擴散與長期影響,服務經驗得以傳承,並曾獲青志獎志能運用獎(含)以上獎項者,就其服務表現及成果綜合評選,擇優頒發「深耕典範獎」 (每屆至多 2 組),給予 10 萬元獎勵金、獎座及國內外參訪機會, 以彰顯青年團隊志願服務典範影響力(本獎項獲獎團隊後續須再重新 計算累積服務歷程及成果,始再符合資格)。
  2.以上各獎項,擇優錄取並得從缺,且同一團隊不得重複得獎。
  2.以上各獎項得獎團隊提報之成員,頒給獎狀 1 張。
  3.以上各獎項得獎團隊於參賽報名提報之指導老師,本署頒發感謝狀;並由服務單位敘嘉獎一次或依單位內其他規定從優敘獎。
     4. 以上所提海外及國內參訪學習活動參與名額,另活動參與名額,本署視實際經費預算調整可參與人數。
     5.本署將向總統府申請晉見,如獲同意,將安排以上獲獎團隊及績優指導獎老師前往(團隊須推舉1名成員代表);獲青年志霸獎及深耕 典範獎團隊,指導老師可陪同出席。

三、申請所需文件:
 (一)應備文件:(連結請點我)
  1.檢核表+封面--有提供電子檔
  2.報名表--有提供電子檔
  3.服務計畫內容摘要表--有提供電子檔
  4.成員一覽表--有提供電子檔
  5.其它可顯現服務活動成果或推動成效之 當年度資料(如媒體報導、影音紀錄等)
  6.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暨切結書--有提供電子檔,請先印出紙本簽完後再掃描上傳
  7.獲得志願服務相關獎項或表揚之證明 (如無,免附)

        ※上方所提供之檔案為青年署網頁青年志工網頁所公告的word檔版本。
        ※請有意願報名的團隊協助填寫附件6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暨切結書並於115年12月18日17:00前送至服務學習中心找玟菁用印,再煩請於青年發展署所公告的時間前上傳相關資料並以電子方式報名。

 (二)注意事項
  1.參賽者所送之資料,應符合報名之組別,並以當年度服務成果據為評選重點。
  2.應備文件一律使用本計畫最新附件,不得自行變更格式。參賽資料不全者,本署有權酌予取消參賽資格。

四、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2月21日中午12點前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收件日前將申請應備文件上傳至本計畫報名系統(連結請點我),逾期不予受理。必要時應依青年署要求提供佐證資料。
    ※需要先註冊帳號才能登入報名系統。

五、其他:
    (一)青年志工績優得獎團隊出席決選、頒獎典禮得補助往返交通費,青年志工團隊補助以6人為原則,青年署保留調整補助人數之權利。為利典禮活動前置作業進行,提供位於新竹以南(不含新竹)地區之青年團隊得予補助搭乘來回程高鐵;另新竹(含新竹)以北地區來回程,補助額度最高以火車自強號計算,外島地區補助額度最高以機票計算核實報支,實際補助內容將依當年度辦理場地調整。
    (二)獲獎團隊及推動單位配合參加其他本署指定之活動,如前往總統府、參 訪、交流分享等,本署將依相關規定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
    (三) 得獎獎狀及感謝狀皆以所提交資料製作,若提交資料錯誤,青年署概不負責重新製作。
    (四)績優團隊海外參訪學習活動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將改以國內參訪或線上國際交流等形式替代;青年署保有活動舉辦方式及計畫規定事項之最終修改權。
    (五)所提團隊成員均應尊重性別多元、個別差異及他人與自己之身體自主, 避免以不受歡迎之言詞、行為,騷擾或侵害他人;並應遵守性別平等教 育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令 之規定。團隊獲獎年度如經查有或被告知有違反相關規定者,本署保有 撤銷提案、獎項等資格,並追回獲獎獎金之權利。
    (六)青年署對此計畫相關規定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狀況修訂,並於青年署官網及青年志工網站公告。


※競賽相關資訊公告於教育部青年署官網青年志工網站(連結請點我)。
※青志獎新手上路(連結請點我)內有公告報名系統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