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護家協會「110年讓愛傳出去暑期方案大專院校社團服務補助」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一、宗旨:台灣護家協會為落實偏遠地區兒少照顧,鼓勵各大專院校學生社團自組團隊前往辦理公益服務性質活動,回饋社會,依據台灣護家協會捐助及組織章程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1.限國內大專院校校內正式登記成立之社團,由當屆社團社長或活動負責人/總召集人為主要提案代表人,提出申請。
2.恕不接受個人、公關單位、表演團體等營利單位或社團與其他單位策略合作提案補助申請。
三、提案項目:
1.計劃活動須以關懷偏遠兒童、少年、家庭服務活動為主。(偏遠地區定義:請參考教育部偏遠地區學校分級之認定標準或符合教育優先區指標界定標準之學校)
2.活動型式為短期性營隊活動。
3.計劃須註記活動區域,及預計服務之對象。
4.不予補助之活動:聯誼性的活動、校內活動、演講、座談會、社團比賽、表演、展覽、郊遊旅行等。
四、申請文件(請點選連結下載附件填寫)
1.活動企劃-電子檔
※須包含活動目的、服務對象、計畫預算、預計服務效益。
2.活動經費預算表(附件2)-電子檔
※依活動經費編列及核銷參考表(附件1)進行編列。
3.提案社團簡介-電子檔
4.社團過去兩年內活動執行成果-電子檔
五、校內截止期限:
即日起至110年4月15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將申請文件繳交至
服務學習中心宜婷(分機1241;claire@mail.cmu.edu.tw),逾時則視同放棄。
※繳交主旨:110年暑假-台灣護家協會申請-OO社團
六、核銷及結案應繳文件(請點選連結下載附件填寫)
1.補助項目之單據及應附文件(抬頭:社團法人台灣護家協會、統一編號:40777631)
2.成果摘要及效益自評表(附件3)-電子檔
3.總經費支出明細表(附件4)-電子檔與紙本
4.支出憑證核銷總表單(附件6)-電子檔
5.社團匯款資料(附件7)-紙本
6.活動報導(附件8)-電子檔
7.參與學員心得回饋(附件9)-電子檔與紙本,至少三份
8.參與學員心得回饋統計圖(附件10)-電子檔
9.青年志願服務心得(附件11)-電子檔,至少三份
10.活動成果報告圖文授權書(附件12)-紙本
11.活動成果報告書-電子檔
※於活動結束兩周內將上述文件送至服務學習中心進行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