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歐巴尼紀念基金會「111 年補助大專院校學生團體辦理國內醫療資源缺乏地區醫療、防疫及公共衛生服務辦法」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一、活動目的:為鼓勵大專院校學生主動運用所學知能,前往國內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提供當地之醫療、防疫及公共衛生服務,照顧弱勢族群健康。
二、補助對象及額度:
(一)國內大專院校認可之社團或臨時組織之團體,其執行服務活動之成員,須有二分之一以上具備該院校正式學籍且於醫學或公共衛生相關科系已修讀一學期以上。
(二)於 111 年 6 月 1 日至 112 年 3 月 31 日間執行服務活動者。
(三)因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仍嚴峻,因此本次不提供前往國外服務之補助申請。
(四)每項活動以新臺幣三萬元為上限。
三、申請方式及期限:
(一)申請文件(請點選連結下載附件填寫)
1.活動申請書-電子檔 (如附件一)。
2.服務計畫書-電子檔(如附件二)。
3.證明文件-電子檔及紙本:欲前往單位之同意函、學生成員之學生證與註冊章或在校成績單、非學生成員之身分證明文件等佐證資料(可下載本校在學證明)。
4.鼓勵申請團隊於活動中運用本會競賽得獎作品,並請於計畫書內敘明運用方式。如欲申請歐巴尼基金會印製出版之防疫保健繪本,請上 https://forms.gle/i7XuUWFxKX1J3tRL6網頁申請。
(二)於申請期限內,備妥上述申請文件,由學校發函本會提出申請,逾期或文件不齊全,恕不受理。
(三)校內截止期限:即日起至111年3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將申請文件(電子檔及紙本)繳交至服務學習中心濬帆(分機1230;fclu@mail.cmu.edu.tw),逾時則視同放棄。
※繳交主旨:111年歐巴尼紀念基金會補助申請-OO社團
四、審核程序:
(一)歐巴尼基金會將邀請專家學者就服務計畫內容及效益進行審核。
(二)審核通過者,將發函學校指定入帳之銀行或郵局帳戶並寄送領據後,撥付補助款。
(三)未通過審核者,歐巴尼基金會亦將發函通知,惟申請文件原則不予退還。
五、結案:提交成果報告書(請點選連結下載附件填寫)
(一)受補助團體應於服務活動結束後兩個月內完成 3000 字之成果報告書,並提供 30 張以上之活動照片及經費結算明細,格式如附件三。若未依限繳交者,將停止該團體一年的申請資格,並發文通知所屬院校。
(二)上述繳交之資料,無條件同意授權財團法人歐巴尼紀念基金會得為公益活動使用。
註: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歐巴尼基金會得視情況另訂或隨時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