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1年「青年志工團隊競賽及運用單位表揚計畫」
一、活動目的:
(一)遴選推動青年志工服務績優之青年志工及青年志工運用單位,做為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之標竿。
(二)展現青年志工服務多元創意服務內涵,擴散青年志工分享與學習效果。
(三)透過表揚,支持、鼓勵青年志工持續參與服務及推展青年志願服務團體永續發展,並號召更多青年加入志工服務行列。
二、競賽規定-「個人組隊」:
(一)表揚對象及資格:
1.團隊成員為15歲至35歲(以111年競賽為例,即民國76年1月1日至民國96年12月31日出生)之青年,且每隊人數6人以上。
2.申請年度於國內從事社區、教育、環境、健康、文化、科技6大面向之志願服務活動,且同一服務計畫未獲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其他活動競賽獎勵金者。
(二)競賽類別:分為高中職組、大專校院及社會青年組。
1.高中職組:團隊成員為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學生(含未具學籍者)。
2.大專校院及社會青年組:18歲以上之大專校院學生以及社會青年團隊。
※如為混合型團隊,請以團隊成員多數作為判別所屬組別
(三)作業期程:
1.報名截止收件日期:每年12月20日中午12時前。
2.決選入圍名單公布:次年1月~2月。
3.決選及頒獎時間:次年2月~3月。
4.作業期程依上開日期為原則,實際日期將另行公告或通知。
(四)獎勵方式:
獎項名稱 |
獎金 |
名額 |
獎座 |
備註 |
團隊投入於同一社區、機關或組織或特定族群,服務至少3年以上,且將執行經驗轉化成各年度精進與創新之處,並能具體將受服務方之需求發展成為服務方案,於各面向表現優良且高度扣合需求回應。 |
5萬元 |
每組1名 |
V |
由團隊推舉成員代表1名,參加青年志工績優團隊海外參訪學習活動為原則,若深耕服務獎與績優服務獎之得獎團隊不克前往,則依序由服務創新獎等團隊代表候補前往。 |
績優服務獎 該組辦理服務方案各面向表現優良,但未入選上述獎項者。 |
4萬元 |
每組2至3名 |
V |
|
服務創新獎 該組辦理服務方案相較於過去有突破創新之服務與作法,但未入選上述獎項者。 |
3萬元 |
每組1至2名 |
V |
由團隊推舉成員代表1名,參加青年志工國內參訪共學交流團。 |
志能運用獎 將所學技能或專長充分應用於服務方案,具特色或成效良好,但未能入選上述獎項者。 |
2萬元 |
每組1名 |
||
樂苗新秀獎 為首次參與本競賽,具特色或成效良好,但未能入選上述獎項者。 |
2萬元 |
每組1名 |
||
佳行獎 進入決選未能入選上述獎項者。 |
1萬元 |
不限名額 |
※同一學校至多推舉三隊參賽,如為跨校組成則不在此限。
※以上各獎項,擇優錄取並得從缺,且同一團隊不得重複得獎。
※以上各獎項得獎團隊提報之成員、指導老師、督導,分別頒給獎狀及感謝狀各1張。
※總獎項以當年度總參賽隊伍之40至50%為原則,績優服務獎與服務創新獎之名額可依該組參賽隊伍多寡於總獎勵名額內相互分配之。
三、申請文件(請下載附件填寫)
1.資料檢核表-電子檔(附件1)
2.封面-電子檔(附件2)
3.報名表-電子檔(附件3)
4.服務內容摘要表-電子檔(附件4)
5.團隊成員一覽表-電子檔(附件5)
6.資料提供同意書-紙本(附件6)
7.切結書-紙本(附件7)
8.其它可顯現服務活動成果或推動成效之當年度資料(如媒體報導、影音紀錄等)-電子檔
四、申請方式:
報名網址: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content/member_login.php
註:依競賽辦法同一學校至多推舉三隊參賽,如為跨校組成則不在此限,請有意願報名團隊填寫附件6資料提供同意書並於111年12月15日16:00前送服務務學習中心用印(超過三組將進行協調)。再請於青年發展署公告時間前上傳相關資料以電子方式報名。
五、競賽相關資訊公告於教育部青年署官網「青年志工網站」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