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12年第3次 服務性活動 經費申請開始收件
112年 第3次 服務性活動 經費申請開始收件!!!
一、收件期限:即日起至8月30日(週三)下午17:00止。
二、活動辦理時間:112年10月1日(週六)至113年1月15日(週一)。
三、申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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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性活動 (出隊、行前訓等) |
服務性社團非服務之例行性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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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電子系統申請 路徑:校園入口網站應用程式→團體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暨經費補助申請表 |
電子系統申請 交件格式及規定:請見課外活動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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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單位 | email給服學中心各團隊承辦人 |
●詳情請見課外活動組公告 |
★服學中心及課外活動組皆改由電子系統申請,不再收紙本文件囉!
四、各團隊承辦人:
承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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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團隊 |
濬帆 |
護理服務隊、小水麻藥事服務隊、小神農藥事服務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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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欣 |
國際志工中醫醫療服務隊、公共衛生服務隊、營養推廣服務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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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蒨 |
知善社、杏服醫學服務隊、慈濟青年社、樂艸會、其他屬性社團之服務性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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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硯 |
運動醫學服務隊、曉曦親善服務社、風浪藥學服務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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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璇 |
慈幼社、口腔衛生教育推廣服務隊。 |
五、注意事項:
1、團體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暨經費補助申請表系統:經費補助處之數量及單價僅可輸入阿拉伯數字,單位欄請勿更動,否則無法送出。
2、活動企劃書:內容應含計畫主旨及目標、活動內容及執行方式、活動議程、活動預期效益及成果評估、延續性規劃及經費預算表。
※ 經費預算表請標示清楚要申請補助的項目摘要及金額。
3、若為申請「服務學習相關講座活動」需檢附講師簡介。
4、符合申請服務學習經費補助及時數認證之活動性質:
(1) 從事校內外服務學習相關活動。
(2) 參加符合服務學習精神之相關講座。
5、服務學習時數:
(1) 按實際提供之服務時數計算(不含事前準備)
(2) 服務滿45分鐘始予以1小時之服務時數認證,一日最高核給8小時。
5、服務學習講座時數:須超過2小時以上始予以1小時之講座時數認證。
※ 請嚴加管控出席簽到簽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