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年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

一、目    的:中華民國志工總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落實「志願服務法」,推廣志願服務精神,樹立志願服務標竿,弘揚「一人志工、全家志工」「一日志工、終身志工」之理念,表揚對志願服務具有卓越貢獻之家庭及長期服務奉獻之個人,特訂定本計畫。

二、舉辦時間:112年12月16日(星期六)下午1時

三、地  點:臺中市政府 4 樓集會堂(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 99號)。

四、推薦對象:

(一)模範志願服務家庭:家庭中應有二人以上參與志願服務滿五年以上,且每人時數達二千五百小時以上,其他家庭成員需服務滿三年三百小時以上,全家服務總時數達六千小時以上(家庭成員:1.申請人之配偶,2.直系親屬(含配偶)

(二)志工終身奉獻獎:志工年滿七十歲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參與志願服務滿二十年,且服務總時數達一萬二千小時以上,目前仍獻身於志願服務工作。

 

五、活動期程 :

(一)08月08日至 09月24日:推薦表件收件截止。

(二)09月25日至 09月30日:初審作業完成。

(三)10月01日至 10月10日:複審作業完成。

(四)10月11日至 10月22日:決審作業完成。

(五)10月23日至 10月29日:通知得獎名單。

(六)10月30日至 11月20日:得獎人心路歷程收件。

(七)11月20日至 11月30日:表揚特刊印製完成。

(八)12月份:表揚大會。

六、該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件電子檔請至該會官網下載(請點我),推薦期間為 112年8月8日至9月24日止,推薦表件請以掛號逕寄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