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2年「青年志工團隊競賽及運用單位表揚計畫」
一、活動目的:
(一)遴選推動青年志工服務績優之青年志工及青年志工運用單位,做為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之標竿。
(二)展現青年志工服務多元創意服務內涵,擴散青年志工分享與學習效果。
(三)透過表揚,支持、鼓勵青年志工持續參與服務及推展青年志願服務團體永續發展,並號召更多青年加入志工服務行列。
二、競賽規定-「個人組隊」:
(一)表揚對象及資格:
1.團隊成員為15歲至35歲(以112年競賽為例,即民國77年1月1日至民國97年12月31日出生)之青年,且每隊人數6人以上。
2.申請年度於國內從事社區、教育、環境、健康、文化、科技6大面向之志願服務活動,且同一服務計畫未獲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其他活動競賽獎勵金者。
(二)競賽類別:分為高中職組、大專校院及社會青年組。
1.高中職組:團隊成員為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學生(含未具學籍者)。
2.大專校院及社會青年組:18歲以上之大專校院學生以及社會青年團隊。
※如為混合型團隊,請以團隊成員多數作為判別所屬組別
(三)作業期程:
1.報名截止收件日期:每年12月23日中午12時前。
2.決選入圍名單公布:次年1月~2月。
3.決選及頒獎時間:次年2月~3月。
4.作業期程依上開日期為原則,實際日期將另行公告或通知。
(四)獎勵方式:
獎項名稱 |
獎金 |
名額 |
獎座 |
海外及國內參訪機會 |
團隊投入於同一社區、機關或組織或特定族群,服務至少3年以上,且將執行經驗轉化成各年度精進與創新之處,並能具體將受服務方之需求發展成為服務方案,於各面向表現優良且高度扣合需求回應。 |
5萬元 |
每組1名 |
V |
為擴散服務成果及促進青年志工團隊學習交流,由本署提供海外及國內參訪學習活動機會。海外參訪:由團隊推舉成員代表 1 名,參加青年志工績優團隊海外參訪學習活動為原則; 若深耕服務獎與績優服務獎之得獎團隊不克前往,則由服務創新獎團隊代表依序遞補前往。國內參訪: 由團隊推舉成員代表 1 名為原則,參加青年志工國內參訪共學交流團。 |
績優服務獎 該組辦理服務方案各面向表現優良。 |
4萬元 |
每組2至3名 |
V |
|
服務創新獎 該組辦理服務方案相較於過去有突破創新之服務與作法。 |
3萬元 |
每組1至2名 |
V |
由團隊推舉成員代表1名,參加青年志工國內參訪共學交流團。 |
志能運用獎 將所學技能或專長充分應用於服務方案,具特色或成效良好。 |
2萬元 |
每組1名 |
||
樂苗新秀獎 為為近2年首次參與本競賽,具特色或成效良好。 |
2萬元 |
每組1名 |
||
佳行獎 進入決選未能入選上述獎項者。 |
1萬元 |
不限名額 |
※同一學校至多推舉三隊參賽,如為跨校組成則不在此限。
※以上各獎項,擇優錄取並得從缺,且同一團隊不得重複得獎。
三、申請方式:
報名網址:請點我
※報名前重要須知:
【青年志工網站註冊】>【績優團隊競賽】>【新手上路/報名系統】
(請使用報名頁面所提供分開檔案撰寫並上傳,僅徵件期間開放)
註:依競賽辦法同一學校至多推舉三隊參賽,如為跨校組成則不在此限,請有意願報名團隊填寫附件6資料提供同意書並於112年12月13日12:00前送服務務學習中心用印(超過三組將進行協調)。再請於青年發展署公告時間前上傳相關資料以電子方式報名。
五、競賽相關資訊公告於教育部青年署官網「青年志工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