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補助「113年度青年國際志工服務隊暑期補助計畫」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

 一、提案範圍及內容: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分別為消滅貧窮、拒絕飢餓、健康福祉、教育水準、性別平等、飲水清潔、環保能源、經濟發展、產業創新、促進公平、穩固社群、責任式生產、氣候行動、海洋資源、陸地資源、和平與公平、夥伴關係。本計畫整合前述17項目標,區分為七大類別,範圍包含「教育」、「社區」、「環境」、「文化」、「科技」、「健康」、「其他」等類別,本計畫提案須於前述範圍中擇一類別進行國際志工服務活動提案。

 二、申請資格及服務時間:
  (一)依法令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團體、財團法人或學校,組成六人以上青年志工團隊,團隊
     成員三分之一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
  (二) 至海外(臺澎金馬以外地區)從事志工服務行動,執行計畫時間須落在
     113年6月1日至9月30日間

 三、申請方式:(由服學中心協助資料傳遞)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4月19日(五)下午5點止(以申請文件到本局時間為準)
  (二) 繳件方式:請依限將提案所需資料寄(送)至本局公共參與科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三)評審項目及標準:

項目 具體內容 占比


計畫內容

1.計畫符合國際社區、組織或機構需求
2.計畫符合青年行動之精神
3.計畫有延續性、發展性、推廣性、意義性及影響力


40%


計畫可行性與創新性

1.計畫實施步驟與方法、安全性
2.人力規劃與計畫期程
3.資源盤整及國外單位之連結性
4.預算編列合理性
5.創意構想及新媒體運用



35%

預期效益

1.對青年之改變
2.對國際社區或社會之改變
3.與國際單位之互動性


25%

 四、補助經費標準:
  (一)一般性方案: 首次或一次性前往服務地區進行服務活動者。
  (二)申請方案視方案效益,核給補助額度,最高以新臺幣5萬元為限;如為本府青年事務局
     志工運用單位,最高以新台幣十五萬元為限。
  (三)常續性方案:
    1.持續前往同一地區進行計畫性深耕服務,或與國際組織建立合作關係,進行經常性
          或持續性服務者。
    2.申請方案視方案效益,核給補助額度,最高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
          如為本府青年事務局志工運用單位,最高以新台幣三十萬元為限。
    3. 團隊成員有弱勢青年、原住民族青年、新住民青年至原屬國服務或新住民二代青年
          至父母一方原屬國服務者,除依本要點第3條第3款規定補助外,憑申請時所附相關
          證明文件,一名增加補助新臺幣5,000元,並以2名為限。
  (四) 補助經費編列項目單價,請依本要點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

 五、申請文件:(請點選連結下載附件填寫  
  (一)申請書-電子檔
    ※電子檔檔名請依「113年青年國際志工服務隊暑期補助申請書-OO社團」命名。
  (二)活動計劃書-電子檔
    ※經費請參考「補助經費編列基準表」

 六、112學年度第二學期暨113年暑期活動校內截止期限:
  即日起至113年3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00將申請文件繳交至
  服務學習中心玟菁(分機1246;xiong@mail.cmu.edu.tw),逾時則視同放棄。
  ※繳交主旨:113年暑假-青年國際志工申請-OO社團

 七、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國際志工補助網站(請點選連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