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第二次服務性活動經費審查結果

 

113年第二次服務性活動經費審查會議 結果公告
會議時間:113年3月21日(四)下午17:10

一、會議結果請詳見附件一

二、若活動時間有更動,請先告知承辦人員。

三、請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補助項目補助金額核銷。
  繳交資料:
  1、核銷單據(不可塗改)-紙本正本
  2、核銷應附資料-紙本正本
  3、成果報告書-電子檔
  4、服務學習時數名冊(含學號及姓名)-可編輯電子檔
  ※ 未申請服務學習時數者免交服務學習時數名冊。
  ※ 紙本正本請繳交至服務學習中心核銷,電子檔請email至服務學習中心各承辦人員信箱留存。

四、各項講師費或出席費請至人資室下載校外講師領據,僅需填入講師費或出席費金額,二代健保處請空白,領據不可塗改,並由講師親簽

五、各系學會辦理之高中生營隊活動,請系學會於公告報名資訊時,應明列提供補助經濟不利或偏鄉離島生參與辦法(如給予報名費優惠或免收報名費)等公告並主動將公告內容提供給服務學習中心確認。於報名截止後應主動提供報名名冊並標註優惠補助之高中生,服務學習中心將依優惠高中生人數補助活動經費。若無提供者不予補助。

六、合格單據及核銷事宜,請參考附件二。

七、若有任何疑問敬請與服務學習中心聯繫洽詢。
 
附件一:113年第二次服務性活動經費審查結果-公告
附件二:核銷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