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114 年志工招募
一、 目的:
以健康、關懷、參與之立會精神積極推動青少年相關工作,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擴大民眾參與青少年輔導服務、推動各項青少年活動以及犯罪預防宣導,落實志願服務精神。
二、 招募對象及資格:
(一)性別不拘。
(二)熱心公益,身體健康無宿疾或隱疾者均得參與志工服務,惟未滿十八歲應檢具家長同意書。
(三)無不良嗜好、品行端正,5年內無不良素行紀錄者。
(四)具服務熱忱、責任感、具團隊合作精神並能配合排班者,能協同完成本會交付之工作。
(五) 能全程參加志工特殊訓練課程,並於本會至少服務一年者。
三、 服務地點:
(一)行政庶務協助、值班:臺中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1樓)
(二)另應配合不定點支援各項活動之推展,並接受本會之管理與督導。
四、 服務時段:
(一) 行政值班為平日上班時段。(可自行安排時間)
(二) 設攤宣導、戲劇宣導等以實際執行狀況為主。
五、 服務內容:
(一) 宣導及活動支援。
(二) 戲劇宣導。
(三) 行政庶務支援。
(六) 其他支援服務
六、 志工福利:志工平安保險、服務時數證明、在職訓練、志工表揚等。
七、 課程訓練:
(一)參與本會志工者,應完成下列訓練:
1. 基礎訓練:新志工尚未完成基礎訓練者請自行至臺北市政府「台北 e 大學習網」(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線上完成志願服務基礎訓練之結訓認證(學習結束後下載列印結業證書),或曾經參與志願服務基礎訓練實體課程滿12小時,並領有結訓證明。
2. 特殊訓練: (1) 由本會辦理特殊訓練,依實際服務需要訓練期滿且合格者,發給結訓證書。 (2) 已領有志願服務手冊者需參與本會所舉辦之特殊訓練,方能認可服務時數。 (3) 專業培訓課程:參與戲劇宣導者,須參加進階排演,針對肢體表達、 言語聲調、角色揣摩等進行培訓,以利未來戲劇排演之進行、學習劇本角色、舞台走位。
八、 服務期間:113年12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九、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26日。
(二) 報名表請至 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juvenile/ (臺中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網頁-最新消息-活動訊息下載)。
1. 填寫報名表後可傳真至04-2258-3712或 E-mail 至 eva0925@tcpb.gov.tw(主旨請填寫「志工招募報名」)。
2. 郵寄至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1樓 (臺中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請於信封標註「志工招募報名」。
3. Google 報名表單線上填寫報名 https://forms.gle/bueCRP558qVYive56
十、 面談時間:113年10月8日(星期二)。(依實際情形調整)
十一、 若有任何問題請來電詢問04-2258-3709 黃社工。
十二、 附則:
(一)本會志願服務工作人員須完成特殊訓練課程,缺課需繳交指定作業。
(二)須完成專業訓練課程方能參與戲劇宣導。
(三)凡經訓練,皆應履行義務服務本市青少年至少一年。
(四)依臺中市政府警察局113年推動警察志工服務實施計畫,擔任警察志工須「品德良好,五年內無不良素行紀錄者」,於報名後將查核志工人員素行資料,以過濾素行不良者。